新办法实施之后的法学专业的自考生如何获得法考资格?
信件编号: | 201911012 | 来信时间: | 2019-11-21 0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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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咨询求助 | 姓名: | 乔**** |
内容: | 请问新人新办法实施之后入学的非全日制法学专业的自考生,以后再考一个全日制法律硕士,是否有资格参加法考? | ||
回复单位: | 市司法局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市司法局
   答复时间: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九条“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明确“本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也就是说,取得法硕学历学位,符合其他报考条件,可以报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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